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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统筹规划本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本市民办教育的协调、管理,指导区县民办教育工作及行业协会工作,统筹管理本市民办教育信息的发布工作,协调、处理违法违规办学案件;负责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和校长聘任核准等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备案工作;协调处理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信访投诉及教职工群体性事件工作;协调指导民办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协调指导民办高校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督导专员的选派工作;负责党建联络员的选派、管理和督导专员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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