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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2010年学生公交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教勤[2010]10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公交(集团)总公司、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公交卡的发放和管理,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利益,现将2010年学生公交卡管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
(一)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具有公交卡功能,根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京教基〔2007〕17号),应通过校、区、市三级卡管体系申报并新发或补卡。
针对部分中小学学生卡(学籍卡)在学籍有效期内出现过期现象,学生或家长需持有效的证件卡到本市各公交充值点办理激活手续。
(二)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实际需求数购买或补办学生公交卡。市教委负责学生身份认证。自2010年起,市教委向公交部门提供各类学校计划招生人数、需购卡数量和学校办理学生公交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作为公交部门每年9月开学办新卡的依据。
(三)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须指定一个部门和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本校学生公交卡的办理工作,该同志将负责与公交部门和市教委学校后勤处联系沟通。今年学生公交卡办理程序、时间、地点及所需证件,将直接通知联系人。请各校将有关信息填表(表格式样附后),于8月26日前盖校章,以邮寄方式报市教委学校后勤处。本信息非常重要,未上报的学校购买学生公交卡将受到影响,请各校认真填报。
(四)请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与公交集团共同做好学生卡(学籍卡)的储备和发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公交卡办理网点的管理工作。

  附件:学生公交卡购买需求、联系部门及人员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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