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为便于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各学校要根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修订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学校主管部门和各区县教委要严格依照文件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领导、管理和组织职责,确保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健康发展。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