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教高函〔2010〕15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学校根据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特色专业点的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有关建设成果的宣传与推广,切实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