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办函[2010]2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各相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2号)、基教二司《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函》(教基二司函〔201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报送成果除符合教基二厅函〔2010〕2号文件要求外,须为第二届、第三届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成果取得时间为2001年至2009年。
二、按教基二司函〔2010〕2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准备相关附件。
三、请于3月25日前将申请表、总结等书面材料和材料的电子版光盘(印刷品和实物除外)报送市教委基础教育处。所有报送的材料均不予退还,请提前做好备份。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
2、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选题指南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