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研修学院: 你校《北京东方研修学院变更举办者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举办者由北京东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克鲁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奥友龙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