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信息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在线服务 教育电子地图
     
邮箱 用户名 @bjedu.gov.cn 密码
教育概况
政策法规 文献资料
教育规划 教育科研管理
教育统计 课改方案
教育经费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单位 教师职务评聘
各类学校 教育设施建设
校历
 
详细页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关于北京东方研修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京教函[2010]39号

北京东方研修学院:
  你校《北京东方研修学院变更举办者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举办者由北京东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克鲁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奥友龙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字体: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