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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教委的科研计划项目是怎么安排的?如何申请?有什么要求? | | 2005-09-01 | | | 答:为支持北京市属市管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高高校科研水平,促进高校的学科建设,加快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为北京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服务,北京市教委实施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该计划的经费来源是教育专项拨款。 北京市教委的两个科研计划均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主要在国家和北京市优先发展的若干重要科技领域内实施,以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被批准的重点项目同时列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必须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体现知识创新、理论创新的内涵,预期成果能为解决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问题提供决策参考,或者具有国内公认的领先研究水平并能带动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被批准的重点项目同时列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面上项目应注意与学校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学科建设、科研队伍建设的协调和衔接,避免低水平重复,促进科研资源的合理利用。 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且每年只能申报一项,项目申报通过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市教委项目不接受个人的自由申请。重点项目申报的时间为每年的5月10日至20日;面上项目申报的时间为每年的5月20日至30日。 具体的项目管理可参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也可以登陆北京市教委网页(www.bjedu.gov.cn)进入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主页查询或致电66074722以及相关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问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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