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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2005-09-01
答:(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者应具有相应的等级合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使用专用体检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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