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8北京市教育委员会8教育服务频道896391服务咨询热线8民办教育
 
证书的待遇与效用?
2005-09-01
答:(1)毕业证书:学生获得具有颁发学历资格学校的毕业证书或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应与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级同类毕业生享受同等的工资待遇。(2)学业证书、资格证书:学生获得学校颁发的写实性学业(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证明学生已经获得某专业知识的基本水平和能力。学生可持学业(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在求职时提供用人单位参考,工资待遇一般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商定。
  毕业证书、学业(结业)证书和资格证书一般在学生学习结束时由学生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毕业证书、学业(结业)证书和资格证书都是学生的学习经历证明。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
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制作并维护 技术支持:北京教育信息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京 ICP 备 0502037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