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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应如何管理借读生? | | 2005-09-02 | | | | 答:借读生应在借读学校填写借读登记表。借读生在借读的学校具有临时学籍,不列入学校正式学生学籍名册, 借读生借读期间,在参加学校的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评优选先和受奖励与处分等方面,与其他在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无特殊需求的情况下,学校应将借读生与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混合编班。 对不是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的借读生,学校不予办理转学手续,也不予办理在京升高一级学校的报名手续。该借读生可以参加高级中等学校升学考试,即借考,发给其考试成绩,但不能参加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 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的且在约定借读期限内的借读生,可与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一起参加小学、初中入学和报考普通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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