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及希望转入的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入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认是否符合转学条件。对于符合转学条件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指导学生办理双方学校间的转学手续。由外省转入北京的学生,须事先经过转出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审批,方能办理北京地区内的转入手续。
转学手续须由转入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教委核准。
转到外省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学校所在的省级教育行政机构需要北京教委核准的,须由转出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教委。
北京市教委办理转入或转出手续只对学校,不对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