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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外地大学生的工作程序
2006-04-05
  引进外地生源大学生需符合京人发[2005]108号文件规定。
  市教委直属及高校用人单位准备所需材料后报市教委人事处;中小学将引进毕业生材料报区县教委审批后,由区县教委报市教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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