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8北京市教育委员会8政务公开频道8办事指南8人才引进
 
办理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
2005-09-22

各单位引进人才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第一学历必须为本科,具有副高(含)或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45岁

3)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成绩。

程序及要求:

学校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申报。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后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
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制作并维护 技术支持:北京教育信息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京 ICP 备 0502037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