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职〔2005〕30号
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满足首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职业教育需求,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教职成[2002]3号)精神,市教委本着加强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技能型人才培养和鼓励特色专业建设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有关学校申报的专业(专门化)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自动控制技术(楼宇智能化技术专门化)”等38所学校66个专业(专门化)备案,从2006年起开始列入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各有关学校要遵照教育部及有关行业制定的专业设置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着眼能力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在保持开设专业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一线劳动者。
有关学校要及时填写《北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取学费申报表》(附件2),办理收费许可手续。每年报送招生计划时应同时抄送市教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附件:1. 2005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备案一览表
2. 北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收取学费标准申报表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