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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2007-09-19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度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学科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职称评审仍按北京市人事局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北京市人事局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执行。
  三、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07年底。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报送材料时间:
  中等专业学校9月27—9月28日报送
  各区县教委10月10—11日报送。
  2.答辩时间拟订在2007年10下旬;
  3.报送材料地点:北京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宣武区白广路18号)
  4.报送材料要求详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网页。
  五、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及时准备备案材料,于2007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备案工作。
  六、高等学校申报高校教师(含高校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人员报送材料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辉  黄晖      联系电话:83551295  83551289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
200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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