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08〕296号
市体育局:
贵局《关于申请设立北京高等体育职业学院的函》(京体办字[2008]225号)收悉。经北京市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京政函[2008]67号),同意设立北京体育职业学院。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原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组建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同时撤销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建制。
二、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主要开展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待教育部正式备案后方可招生。
三、你局应根据首都经济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行业实际,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设置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该院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