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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4年工作要点
  2004年全市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创新体制、调整结构、优化环境、全面发展”为指针,以筹备和召开教育大会为契机,以创新教育体制为先导,以调整教育结构为主线,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求真务实、勇于创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首都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首都教育的发展目标和思路

  1.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向深入。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增强学习活动的实效性。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继续深入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继续做好“两课”学科带头人培养和“两课”重点建设示范单位的评选工作。

  2.以科学的发展观统筹规划各级各类教育。加强首都教育发展“十五”规划中期监测,启动“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区县和高校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进一步找准定位、明确目标,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

  3.筹备召开全市教育大会,实施首都教育发展的总体部署。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未来五年首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起草好大会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团结动员教育战线广大干部师生和全社会力量,全面实施首都教育战略,加快首都教育现代化步伐。

  二、加快创新教育体制,争取教育改革取得新的突破

  4.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积极进行多种所有制成分办学试点。支持部分高校与社会资本合作按新机制举办二级学院。积极发展民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提高质量、规范管理、办出特色。

  5.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在落实区县政府对义务教育责任的同时,加大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筹力度。继续推进与中央院校的共建、合作,加强对市属市管高校办学管理、发展规划的指导。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促进学校与企业、行业和市场的结合。

  6.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改革教育投入支出的结构与方式,提高其使用效益;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基建拨款改为政府贴息贷款的投资机制,加大教育融资力度,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发展首都教育;贯彻落实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政策,逐步完善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

  7.加快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步伐。研究制定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出台北京市中小学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行全员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研究推进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启动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推动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8.深化教育教学体制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创新,深化考试和评估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制改革,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步伐,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三、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中之重,切实提高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

  9.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加大市级教育经费对困难区县和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教育经费增长部分主要用于农村教育。落实城市和郊区“手拉手”制度,组织城市百所学校对口支援农村百所学校,鼓励优质学校与边远地区合作办学,重点加强农村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在京师范院校支援困难地区和办学困难学校的建设。

  10.加强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颁布实施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小学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工作。推进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继续实施“初中校建设工程”,年内继续撤并100所左右中小学校。继续完成城近郊区60所、远郊区县113所办学条件困难学校的改造和200所农村中小学医务室的改善任务。继续加强和引导好示范高中建设,建立示范高中建设复审制度。

  11.继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指导区县完成骨干光纤网和600所左右校园网建设工作,年内基本完成学生配机和教师电子备课室配备任务。整合开发信息资源,全面推进中小学信息化的普及与应用。搭建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中小学数字图书馆,推广东城区网上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经验,以延庆、密云为试点,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和数字电视在远郊区县开展教师备课、教研和培训。

  12.大力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落实“十五”时期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意见,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加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提高教师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科研水平,努力提升农村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水平。重点提高办学困难学校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开展以“首都教育、师德先行”为专题的师德建设系列宣传活动,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特级教师行动计划”,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多种形式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13.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继续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学工作,完善初中入学办法。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会考制度,继续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保持普通高中9万人的招生规模。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体系和年报制度,公布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报告。继续加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进一步提高公办学校接收流动子女借读的比例。积极发展幼儿教育,提高3-6岁儿童学前教育质量,扩大0-3岁儿童接受早期教育的比例。

  四、以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高等教育规划、调整和建设

  14.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统筹首都高等教育资源,提高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支持“985工程”、“211工程”二期建设计划的实施,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中央在京院校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市属市管高校的统筹、规划和指导,适应首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推进结构调整,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做好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组建工作,继续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结合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的调整和修订,统筹考虑高等院校的空间布局结构调整。

  15.加快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调整,着力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和骨干专业。继续实施“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采取立项资助的方式,支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继续加强研究生教育,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实施,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狠抓考风考纪。

  16.加强高校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继续实施重点学科、科技发展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专项计划,加强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学术新人和研究团队的扶植和培养,提高科研学术水平。加强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继续抓好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评选认定一批北京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视高校知识产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鼓励专利申请和转化。支持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继续实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积极发展高校科技产业。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加大对北京市农村经济发展、都市型产业发展的对口支持,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

  17.确立人才强教思想,重视高校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创造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的良好环境,鼓励人才资源合理有序流动。继续实施北京市特聘教授计划,并加大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和紧缺人才的引进。继续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才能创造条件,努力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高校人才队伍。表彰一批北京市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

  18.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困难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毕业生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继续保持较高的就业率。关心爱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完善以助学贷款为主,奖、贷、勤、补、减等多种措施相结合,政府、银行和高校等共同配合的困难生资助体系。继续深化高考制度改革,做好2004年高校招生工作。

  19.积极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快大学生公寓建设。2004年新开工建设大学生公寓100万平方米,竣工50万平方米。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质量。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优化学校教育环境。

  20.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首都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办学或共建特色学科专业。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使在京外国留学生规模突破四万人。建立首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工作体系,促进国际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举办“亚洲教育北京论坛”、和首届“北京国际教育博览会”,支持高校开展高级别学术会议,支持北京大学承办第十五次世界大学校长行政会议。

  五、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加快职业教育结构调整,促进学习型城市和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

  21.进一步调整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完善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 鼓励区县和行业、企业办好职业教育。继续撤并部分规模较小、设置不合理的职业学校,集中力量建好一批重点职业学校。推进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职教园区的建设。

  22.面向就业、面向市场,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按照本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进一步调整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积极扩大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的改革,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和实验实训基地,加快培养大批首都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实用人才,提高职业教育的适应能力。

  23.进一步加强与西部地区和外省市的职业教育的合作,鼓励重点职业学校面向西部地区和外省市对口招生,鼓励职业学校加强对流入本市的劳动力的教育,为本市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劳动后备人员;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

  24.以提高本市职工和市民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开展在职职工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积极开展对广大市民的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全市各行业、各区县参与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和市民达到总数的40%以上。积极推进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5.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的发展,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整合区县各类教育资源,加强社区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的建设。在各行业、各区县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和社区的双向参与,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区、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家庭的创建。进一步推进企业教育的发展,完善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26.要进一步推动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郊区劳动者在二、三产业的就业和创业能力,为本市农村城市化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开展农村科技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以及绿色证书培训。加强农村远程教育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远程教育的多项教育服务功能。

  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27.完善宏观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公共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进政府宏观调控方式,进一步发挥规划引导、政策导向、行业准入、信息发布等方式的调控作用。整合“首都教育热线”、接待处、值班室、信访室等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教育管理中的服务功能,调整充实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和服务,建立办学信用监测系统。

  28.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快民办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地方教育立法进程,深入开展教育执法检查工作,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贯彻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开展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和普通话测试,优化首都人文环境。

  29.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行政监督作用和在教育水平、质量评价方面的统筹作用,逐步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普通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试行)》,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

  30.进一步加强两委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以“转变职能、深化改革、转变作风、树新形象”为重点,推进机关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一流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宏观规划和基层调研,对教育事业中的宏观问题、重点问题、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兴学习之风、实干之风和团结之风,建设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加强党的建设,促进首都教育事业发展,确保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31.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推进《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标准》的施行。做好在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抓紧民办学校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3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高校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整体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的能力。继续推进两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

  33.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强化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推进责任制向基层延伸为重点,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义务教育阶段积极稳妥地推行“一费制”,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推行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基建工程公开和财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

  34.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加强基础道德建设、培育民族精神、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礼仪素养作为重点,着力德育基本制度、德育课程、学科课程渗透德育工作和数字德育平台建设。通过开展体育、科技、艺术教育、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等活动全面提高学生国防、科技观念和身体素质。以“新北京、新奥运”为主题,完善并实施“北京教育奥运行动计划”,继续开展素质教育系列展示活动,全面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引导、规范学生行为习惯,提高学生道德水平,推动全体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

  35.围绕首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大力宣传建国55周年首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利用全市教育大会和教师节20周年的机会,全面准确地宣传首都教育工作的思路、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大力宣传教育系统的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教育战线干部群众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36.继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抓好“科技创安工程”,加强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基础建设。做好非典型肺炎和其他流行性疾病的防控工作,抓好学校的防火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健全组织,落实责任,群防群治,全面构建公共防范、监控、快速处置一体化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与安全保障机制,继续保持教育系统安全与稳定的良好局面。

200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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