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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预警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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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重点

  1.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
  2.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3.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患者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
  4.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5.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每天应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去时,最好戴口罩。
  7.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也可减少感染的机会或减轻流感症状。
  8.防控呼吸道传染病,关键要做到 “四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早期发现传染病非常重要,特别是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因此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或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告知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
  (2)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作好相应的防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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