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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文件的紧急通知

京教勤办〔2007〕1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2007〕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抓实抓好
  校园消防安全涉及面大,社会反响强烈,一旦发生火灾,危害后果不可估量。各区县教委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消防工
  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观念,强化岗位责任制,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工作。
  二、坚持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防患于未然
  各区县教委、各学校要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检查要认真、细致,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要对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礼堂、会议室、锅炉房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个必须”,即对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必须立即整改;对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立即整改;对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必须立即整改;对消火栓、自动灭火、报警系统损坏的,必须立即整改。
  要树立“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的观念,对各项消防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结合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发现身边发生的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的能力。
  三、加强安全教育,积极组织疏散演练
  要进一步加强师生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注重安全教育的实效性,使师生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并准确及时使用120、119、110等求助和报警电话。各学校要本着科学、实用的原则,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用语,营造以人为本的安全环境,培养师生现代安全观念、意识和行为。同时,学校要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急疏散逃生的技能。
  各区县教委要迅速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本区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落实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市教委将对各区县和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抽查。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发〔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7年4月5日上午10时28分,江西省商务学校一幢住宿400多名学生的临街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火源来自宿舍楼一层对外出租的销售塑料管等建材的店面,起火原因初步判定为经营户用电不当所致,六间店面被烧毁,由于当时学生正在上课,未造成人员伤亡。4月2日21时10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旗欧肯河农场中心学校宿舍发生火灾,有2名小学生(分别为一年级和三年级)在起火后躲在床板下,错过了救援时机而死亡,其他学生被安全疏散。火灾原因系学生在熄灯后点燃蜡烛不慎引燃床铺造成。火灾给学校和学生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也暴露了一些学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观念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到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要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努力建设平安校园。
  二、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学校管理,堵塞漏洞,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租用的学生宿舍和有对外租房屋的学生宿舍建筑,尤其要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学生安全。对寄宿制中小学校的学生宿舍,一定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从严管理,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当事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应急演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技能训练,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培养学生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避免处置不当造成损失。对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尤其要加强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疏散逃生应急演练训练。
  四、立即行动起来,全面深入地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检查工作要认真、细致,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集中场所要重点检查,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疏散通道通畅,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我部将在5月左右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学校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教育部 
200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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