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体美〔2006〕40号
各区县教委、体育局: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推动全市体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质,促进本市学生田径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定于2007年4月20日至22日在大兴区体育场举行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本届运动会由市教委、市体育局主办,大兴区人民政府、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承办,大兴区教委、大兴区体育局协办。
二、 各区县要对本届运动会给予足够重视,在开好本区县学生运动会的基础上做好选拔、组队、训练、参赛等各项工作,加强运动员思想品德教育、安排好文化课学习,采取具体措施,确保比赛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 2007年全市仍不统一组织小学组的比赛,但各区县要认真组织本区县的小学生田径比赛,并将本区县小学组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在报名时上交,计入各区县团体总分(100分)。
四、 各区县学生运动会可吸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其参赛办法由各区县自定。
五、 凡参加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持本人北京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参赛(临时身份证无效)。
六、 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前要认真做好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禁使用有损青少年健康的药物。违者一经查出,取消该队员的参赛资格及全部成绩,同时该队员所在代表队的其他队员只能以个人资格参赛,其比赛成绩不再计入该区县团体总分。
附件:1.“迎奥运”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规程
2.“迎奥运”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分组设项表
3.“迎奥运”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日程表
4.“迎奥运”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跳高起跳高度及升高计划表
5.“迎奥运”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号码序列
6.“迎奥运”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7.“迎奥运”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参赛证
8.“迎奥运”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申诉书
9.“迎奥运”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请假条
10.“迎奥运”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开闭幕式须知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