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勤办〔2006〕18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北京教育学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市教委直属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北京市第十六届“119”消防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防安字〔2006〕18号)要求,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教育系统师生员工防控火灾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教育系统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消防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首都教育系统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好“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策划,制定适合本单位、本学校的消防宣传周工作计划,切实把今年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组织落实到位。 二、活动安排 今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以消防宣传“四进”工作为主线,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为主要内容。 各单位、各学校要利用会议、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宣传画等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造成声势、形成宣传氛围,在广大师生员工中掀起学习消防知识的高潮。学校要根据师生特点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也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请消防官兵到学校进行防火指导、开展消防咨询活动或组织师生到活动现场、培训基地参观;同时,学校要组织紧急疏散演练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了解火灾的危害、掌握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自救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学校要以“119”消防宣传周为契机,针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研究宣传方案,策划选题,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工作方法、标准、要求和法律责任,营造全社会参与和关注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各学校于11月10日前,将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处标明单位和学校名称)报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区县教委负责汇总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活动情况)。对各单位、各学校宣传周期间的典型做法和事例,市教委将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宣传。 联 系 人:高伟 联系电话:66074953 电子邮箱:jyaq@bjedu.gov.cn
附件:第十六届“119”消防宣传周宣传口号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