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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5〕39号

各区县教委:
  由教育部组织制定的《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已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体艺厅〔2005〕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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