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2005〕31号
各区县教委:
“十五”期间,我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市教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者(包括中小学校长、中层管理干部;区县教委、信息中心或其它部门的有关人员),比例20%;中小学一线教师,比例50%;中小学网络技术人员,比例30%。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积极参与本地区或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规划、管理、网络维护、资源建设、教师信息化培训以及信息化应用推广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努力钻研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理论,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效益,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实践能力。
(四)主动参与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探索与实践,积极参加市、区(县)组织的有关信息技术方面的教研、科研活动以及各种专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
三、分配名额
全市将评选出100名先进个人,各区县分配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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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名额 |
区县 |
名额 |
区县 |
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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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 |
5 |
石景山 |
3 |
平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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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 |
7 |
门头沟 |
2 |
怀柔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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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 |
3 |
房山 |
7 |
密云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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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 |
4 |
大兴 |
7 |
延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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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
9 |
通州 |
6 |
燕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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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 |
11 |
昌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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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 |
7 |
顺义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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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报送
请各区县教委按照要求填写“北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可以在市教委网站下载,网址:www.bjedu.gov.cn)一式两份,于2005年11月25日前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王雪青联系电话:51994915
E-mail:jjcwxq@bjedu.gov.cn:
附件:北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