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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执行中考中招政策要求制止违规招生行为的通知
  

京教计办〔2004〕3号

各区县教委:
  目前,全市的中考中招工作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4年北京市初中毕业会考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03〕103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2004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京考中招[2004]1号)要求,市和区县以及学校相互配合,稳步推进,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对个别环节出现的问题也应引起重视。
  最近,部分初中毕业年级在校生的家长反映,少数初中学段的中学教师要求学生填写"劳动预备制"的"小本",表示填写后不必再参加升学考试,在家等候通知即可。这种做法违背了市教委关于2004年中考中招的政策要求,干扰了正常的招生秩序。
  "劳动预备制"属培训性质的非学历教育,是在中考中招工作结束后为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就业进行的岗前培训。此种培训性质的招生应于8月下旬在中招统招结束以后进行。
  各区县要立即通知招生部门和辖区内的所有初中学校,在指导毕业生升学工作中,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中考中招文件要求,已发生误导违规行为的学校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坚决予以纠正。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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