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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

京教研〔2007〕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充分发挥北京高校学科优势,引导北京高校积极参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市教委于2002年在北京高校中评选了一批北京市重点学科。经过五年多建设,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高校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
  为全面总结和检验北京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成果,根据《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市教委于2002年遴选的182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包括113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和69个重点建设学科。
  二、验收时间
  初步安排在2007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组织实施
  本次验收工作由市教委组成专家委员会,按照学科门类设若干专家组对相关学科进行考核,具体工作由北京市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验收程序
  (一)自查,撰写本学科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二)上报有关材料;
  (三)北京市学位办审核材料;
  (四)采取文稿演示方法,由重点学科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15分钟)、答辩(5分钟),专家组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五)专家委员会确定最终验收意见。
  五、验收结果处理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已经被列入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或被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覆盖的北京市重点学科,本次验收结果直接确定为优秀,根据分层次建设三级重点学科体系的原则,不再进入下一轮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周期;验收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直接进入下一轮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周期;验收结果为基本合格的需参加新一轮北京市重点学科的评选;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北京市重点学科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北京市重点学科的评选。
  六、验收需上报的材料
  请各校于11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式八份报北京市学位办:
  (一)验收总结报告(3000字以内),请按提纲要求(附件一)撰写;
  (二)《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二);
  (三)其他辅助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表格样式可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jedu.gov.cn/ 的通知栏中下载。
  同时,还需提交与文字材料相对应的电子版和本学科建设标志性成果图片资料(用jpg格式并逐一标注图片说明)的电子版,以及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基本情况数据库文件(附件三)一份。
  七、其他事项
  (一)因本次验收工作时间安排较紧,且对下一轮北京市重点学科的评选工作有重要影响,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特别是学科建设管理部门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及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二)已被列入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或被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覆盖的北京市重点学科无需参加现场汇报和答辩。为便于对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进行全面总结,仍需提交上述文字材料一份和与文字材料相对应的电子版以及本学科建设标志性成果图片资料(用jpg格式并逐一标注图片说明)的电子版。

  附件:1.验收总结报告提纲
     2.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3.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基本情况数据库文件录入要求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

  联 系 人:吴武  姜世军
  联系电话:66074734,51994950,51994955
  电子邮件:jw_xwb@bj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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