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为收藏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82007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8教育信息频道8通知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和高等学校专业学术评议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度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学科职称评审及高等学校专业学术评议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学科职称评审仍按北京市人事局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 2008年度北京市成人高校、高职学院初聘高级职务人员的专业学术评议工作由市教委负责,专业学术评议组由市教委统一组建,部委所属高校也可参加北京市的专业学术评议工作。
  三.申报表的要求
  (一)中等专业学校参评人员仍使用原申报表;
  (二)申报中小学管理学科人员使用新的申报表,申报表从北京市人事局网站下载;
  (三)各高校参评人员都要使用新的申报表,新的申报表从本通知链接的附件1—附件3下载,用B4纸逐页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专家鉴定意见表用B5纸打印)
  四.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
  中等专业学校9月3日——9月4日报送;(申报实验系列人员材料同时报送)
  各区县教委9月11日——9月12日报送;
  各高校10月8日——10月10日报送。
  (二)答辩时间
  中专、中小学管理拟定在9月下旬;
  高校拟定在11月下旬;

  (三)报送材料地点:北京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宣武区白广路18号)
  (四)报送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
  五.2008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备案工作。
  联系人:中专中小学:黄辉     联系电话:  83551289
  高校:郝林     联系电话:  83551289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实验、教管)
  附件3:专家鉴定意见表
  附件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100031
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制作并维护 技术支持:北京教育信息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京 ICP 备 0502037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