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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200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领取认定申请表时间:4月9日—10日
  2.受理申请报名时间:  4月22日—4月26日
  3.认定时间:          4月28日—6月9日
  领取申请表及申请报名地点: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见《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览表》),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教师资格认定>中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使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稳步进行,从2009年开始,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申请进行相应调整:
  每年春季受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每年秋季受理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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