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领取认定申请表时间:4月9日—10日 2.受理申请报名时间: 4月22日—4月26日 3.认定时间: 4月28日—6月9日 领取申请表及申请报名地点: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见《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览表》),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教师资格认定>中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使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稳步进行,从2009年开始,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申请进行相应调整: 每年春季受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每年秋季受理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