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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京教函〔2008〕109号

各区县教委:
  为促进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07]89号)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由北京市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承办。(具体办法详见“评选活动指南”,网址:www.bjedu.gov.cn)。
  本次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丰富中小学生活;重在过程、重在参与;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请各区县教委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中小学师生参加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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