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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届中小学德育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两委”《关于设立北京市中小学德育成果奖并开展首届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京教工〔2006〕34号),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成立首届中小学德育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开展德育成果评审的具体实施。京教工〔2006〕34号文件规定,德育成果奖评审工作包括初评、复评、公示和终审4个阶段。
  北京市首届中小学德育成果奖申报工作,2006年10月完成。评审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108份。经审核,92项成果进入初评阶段。
  “两委”组建了代表性强的评审专家组。专家包括教育职能部门领导、大学教授、中小学德育专家、特级教师、中小学校长。评审工作坚持回避制度,专家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不能参与成果申报工作,确保了评审工作的客观和公正。专家组严格依照“两委”相关文件精神,本着“重在鼓励区县和学校进行德育实践创新”目则,按照“科学、客观、公正”原则,分别对评审材料进行了小组初评和大组复评,形成初评入围成果名单。
  根据市教委领导指示,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初评入围成果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为复评工作做好准备。北京市首届中小学德育成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举行会议,对初评入围成果进行了复评,建议将拟获奖名单交“两委”办公会审议。2007年9月10日,“两委”办公会对复评成果建议名单进行了审核,同意按照文件规定程序,将拟获奖成果名单在北京教育信息网上公布(www.bjedu.gov.cn),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如无异议,将以适当名义对获奖成果进行表彰。
  26项拟获奖成果中,10项获得首届中小学德育成果奖,16项获得首届中小学德育成果提名奖。
  按照京教工〔2006〕34号文件精神和“两委”2007年9月10日办公会决定,现对26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07年11月12日——2007年11月21日。
  如对拟获奖成果有异议,请与德育成果评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648878,联系人:王琪

  附件:北京市首届中小学德育成果拟获奖名单(以得分高低为序)

北京市首届中小学德育成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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