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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校办企业改革基本结束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六次会议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北京市教育系统从2000年底开始进行校办企业改革工作。改革指导思想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是否有利于校办产业经济发展,是否有利于增强校办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标准,并主要采取建立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消号关闭等10种形式实施。
    截止到2003年第三季度末,全市市属市管单位及区县企业共有2211家校办企业完成改革任务,占应完成改革任务2429家企业(2000年企业数)的91%。中央在京单位也有327家企业完成改革任务。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全市校办企业改革工作基本结束。
  改革为校办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主要表现在:
  第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学校作为多元化投资主体之一,举办企业的方式发生了变化,管理企业、获取回报的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既理顺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也在体制上为企业的自我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扩大了企业融投资能力,建立了学校资金的投入撤出机制。
  第二,改革规范了学校内部的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建立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防火墙”。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已于2003年按照国家教育部、体改委的有关文件,按照学校不在直接对企业进行投资的思路,基本完成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防火墙”,为今后规范本市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北京工业大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多数区县的校办企业已经逐步走向区县管、区县办的模式,在很大的程度上解决了规模小、管理差等困扰普教系统校办企业发展的难题。
    第三、改革促进了校办企业的发展,校办企业对社会和学校的贡献逐年增长或保持相对稳定。
    统计数字表明, 2001年我市正式启动校办企业改革工作后,企业总数逐年减少。全市校办企业的统计数字出现了几个增长,即:总资产、净资产逐年增长;企业销售收入总额逐年大幅度增长;企业上缴国家税金逐年增长。
    普教系统校办企业,在企业数量减少较大,资产总量、销售收入也有较明显的减少的情况下,依然在企业利润收入、上缴学校利润补充教育经费和纳税等指标上维持一个较稳定的水平上。
    校办产业对学校的教育经费的补充,使学校的教学、科研、产业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四、改革促使校办企业管理职能从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转变为对企业中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
    校办企业改革后,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本市校办产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已经开始加快转变步伐,以适应新形势下校办产业的发展需要。朝阳、海淀、延庆、怀柔等区县建立了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西城区建立了专门从事教育国有资产管理的北京市育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此外还有部分区县在酝酿建立教育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近日,市教委召开了教育系统校办企业改革总结表彰大会,对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北京大学产业管理部等15个校办企业改革先进单位和1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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